川内高校招生加分政策调整概览
来源:四川职高信息网 时间:2024-09-10 15:52
川内高校招生加分政策的调整概览,主要涉及加分项目的保留与调整、分值的变化以及享受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等方面。以下是对当前政策调整的一个详细概述:
一、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
- 烈士子女考生:加分分值为20分。
-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(原大军区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:加分分值为20分。
-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:加分分值为10分。
二、保留项目但分值减少
- 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以及台湾省籍考生(含台湾户籍考生):从2024年起,加分分值由10分统一调整为5分。
三、项目和分值都有调整
1. 地区与民族考生加分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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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2024年起:
- 部委属、外省属高校录取时:阿坝州、甘孜州、凉山州等“三州十七县两区”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25分、其他批次50分、艺术体育类专业35分统一调整为20分;汉族考生加分分值由本一批次10分、其他批次25分、艺术体育类专业20分统一调整为10分。
- 省属院校录取时:上述地区的加分分值在2024年保持不变,但从2025年起,享受民族地区高考加分的考生资格条件需调整为“高中阶段在实施区域内具有连续三年完整户籍、学籍和实际就读(不准挂学籍)”,即需要“三统一”才能加分。
2. 其他加分政策调整
- 攀枝花市东区和西区的考生:从2024年起,在部委属、外省属高校录取时不再享受民族地区加分政策。
- 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:均不适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、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。
- 同一考生加分累加:如果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,其加分分值不能累加,只能选择其中最高一项分值计入投档成绩。
四、其他优先录取政策
除了上述加分政策外,还有一些考生可以享受优先录取政策,如:
-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、残疾人民警察: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,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- 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: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- 军人子女:根据具体条件,如荣立二等功以上、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,可享受优先录取政策。
综上所述,川内高校招生加分政策在保留部分项目的同时,对部分项目和分值进行了调整,并加强了享受加分政策的资格条件审核。这些调整旨在更加公平、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,促进教育公平。